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中共山西大同大学机关委员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负责领导机关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宣传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校党委各项决议、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。
二、负责组织机关党员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,提高党员、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。抓好机关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,及时了解、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。
三、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,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性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监督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。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,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人物和报告先进事迹,处置不合格的党员。负责办理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
四、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接收、审批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。
五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不断改进机关作风,端正服务态度,提高机关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。
六、按照校党委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七、配合组织部做好机关干部的推荐、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八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